圆规当凶器抢同学手机 三少男少女被法院判刑9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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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08:56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尹来 通讯员 王燕)近日,3名参加暴力抢劫的16岁少年被荔湾区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因考虑到3人要完成学业,法院决定缓刑1年6个月执行。 这三名少年中的叶强和尹通都是广州某技工学校的学生。2002年10月14日,他俩与女同学崔兰来到了本市某中学的学校门口,崔兰将一邓姓同学指认给了叶强和尹通。叶强和尹通尾随邓某走到如意坊某楼梯口时,突然上前拦住了邓某,并掏出圆规,指向邓某的脸部,威胁和恐吓邓某。趁邓某惊慌失措之时,强行抢走了邓某的松下手机。 事后,叶强将手机拿去销赃,共得赃款210元。 (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三被告皆为化名)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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