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官“胳膊肘往外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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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08:56 金羊网-新快报 | ||
国内一企业欲扣外籍船只索赔千万,广州海事法院依法放行 新快报记者 温建敏 通讯员 胡后波 只因找到证据证明外国企业在规定时限的最后一秒钟内完成了装货,中国法官果断放行外国货轮,从而使中国企业上千万元的索赔诉讼“泡汤”,这是2003年5月4日发生在广州海事法院的事情。 意欲索赔千万 此前,中国一家企业与菲律宾籍麦那轮船公司达成协议,委托该公司承运中国从罗马尼亚进口的近万吨钢板。起点为罗马尼亚康斯坦萨,终点为中国广州黄埔港。合同约定装货日期为2003年3月15日。 船舶快到港时,中国企业负责人怀疑装货时间有延误,于是花了一笔钱委托欧洲一家海事咨询机构调查。调查结果是上述船舶装货完毕时间为3月16日。同时该机构还提供钢材市场的国际行情:受国际大环境影响,近期价格波动厉害,总体上呈下滑趋势,跌价最多时每吨一天跌千元以上。这就意味着,中国企业可以以对方装货时间延误为由索赔,索赔数额可能上千万元。中国的这家企业于是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船上相关证据进行保全。 节日照样立案 这条船“五一”期间到达广州黄埔港,正常情况下4日中午离港。虽然适逢假期,但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假期照样有法官工作。 5月2日晚上,装载钢板的麦那欧登夫船抵达广州港。3日早上8时多,值班法官来到办公室,及时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马上立案。下午1时多,法官登上麦那欧登夫船,向船长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并依法对航海日志、大副收据、货物积载及装货事实记录、船舶国籍证书进行了保全。 菲律宾籍船长得知来意后,很是紧张,因为他也记不清装完货的准确时间了。 法官决定放行 法官仔细查阅船舶保存的相关材料,终于查到了船上装货的原始记录。在装货时间一栏写着:“2003年3月15日24:00装货完毕”。 中国法官、律师仔细核对后,向外籍船长宣布:我们判定这些记录是真实可靠的。根据记录,发货人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秒钟内装货完毕,时间符合合同上要求。据此,中国企业扣船请求不能成立。你的船按你自己的计划继续航行。 外籍船长长吁了一口气。 最大国家利益 有人问办理该案的法官王玉飞:就因为一秒钟,驳回中国企业的请求,是不是有点“那个”?会不会有人说你们胳膊肘往外拐? 王玉飞郑重地回答:“你问的实际上是国家利益与公正执法的关系。维护国家利益绝不是指违背法律无原则地袒护国内个人或单位。严格依法办事,对中外诉讼和应诉对象一视同仁,树立中国司法的良好形象,营造使外商放心的经营环境,这才是涉外法官维护的最大的国家利益。”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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