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易不准“搞鬼” 违规者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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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11:02 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针对目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种种不规范问题,省建设厅日前决定,将通过一系列措施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对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违规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面积计价“搞鬼”的开发商和管理人员给予相应惩罚。 针对商品房预售环节纠纷不断的情况,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上,我省将对审核人员建立责任制,对审核有过失的,要实施责任追究制。按规定,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具体明 建设厅规定,对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房产商要在合同中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或者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问题该如何处理。在商品房预售备案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要及时告知购房当事人;对其中的违规条款,要责令开发企业立即纠正。 对于以土地使用权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我省的销售监管将更加严格。此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时,一定要提供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商品房销售方应将已抵押的情况告知购房人,合同中也应有明确记录。 对于我省近来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各种媒体上发布含有虚假、夸大、内容故意含糊等房地产广告的情况,建设、房产主管部门近期将加大对这类广告的督察力度,对违规房产商给予处罚。 (王进魁 赵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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