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工作”已成部分人的胸中“块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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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14:23 无锡日报 | ||
“五一”节是劳动者的节日,可今年“五一”在服装企业工作的黄女士没有过节,“别人一个月上班170个小时,我们要上班300多个小时。”与黄女士一样,在我市一家电子企业工作的沈先生说起加班加点,也有一肚子的苦水。 在劳动监察支队的投诉记录本上,共有70余件投诉劳动时间延长,占投诉总数的三分之一强。而从市妇联的一次抽样调查中,我们更感受到“超时工作”现象比较普遍,对全市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第41条同时规定,职工月加班总量不得超过36小时。然而,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急功近利“闯红灯”的现象却屡禁不止。 让劳动者不再望节兴叹,在这个看似“老生常谈”的话题背后,是劳动者艰难维权其路漫漫的心路历程。对此,有关人士表示,一方面,劳动者要更自觉地维权,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以遏制“超时工作”现象。另一方面必须看到,当劳动者与执法部门合力维护劳动者“休息权”时,往往会引发另一种更为深层的矛盾,一些以多产获薄利的企业可能因为减产而难以为继,一些劳动者可能因此而失去岗位,而另一些劳动者因为对于工作岗位的愈加珍惜,而不得不忍辱负重地加班。因此,有关人士指出,目前有效的办法是加强劳资双方的有效沟通,在经营者中倡导人性化管理和严格按照《劳动法》依法经营的观念,通过有效调节忙闲矛盾,以化解“块垒”。当然,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提高劳动效率,也是有效办法之一,曾以“工蜂”形象著称于世的日本劳动者就是因此而成功地减少工作时间的。(朱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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