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别人拍裸照敲诈勒索 假释期未满“二进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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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05:31 青年时报 | ||
□时报记者曾建宁 通讯员田平 时报讯10年前,年仅17岁的董华飞因小纠纷杀人致死,被判刑12年,因表现良好被减刑并获得假释;10年后,他在假释期间拍人祼照,再度将自己送回监狱。2002年11月,董认识了保险业务员黄某(女),将其诱骗到某酒店。下午6时许,董凶相毕露,以菜刀相逼将黄某捆绑,脱下其衣裤拍裸照,要挟黄某给他5万元,否则将公开照片;其间,董还抢走黄某人 昨天,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6个月18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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