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儿被送人母担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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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1日07:02 华商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蒋旭)时逢母亲节,一位姓孔的女士在给本报的来信中说道:“我是一个两岁半男孩的母亲,遇到了人生中最痛苦的事———不能和自己的亲生骨肉相见!”据孔女士讲,今年1月9日她和前夫朱某经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协议离婚,孔女士由于身有残疾且无稳定职业,不得已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其婚生的两岁半男孩被判归朱某抚养。离婚时朱某曾扬言要将孩子送人至新加坡。 离婚后的孔女士,害怕朱某真将孩子送到新加坡,就一直把孩子带在身边在娘家生活,后经碑林区法院执行庭调解,朱某表示:如将小孩送人愿负法律责任,并声称要为孩子申报西安市户口,孔女士这才将孩子的出生证明移交给朱某,与此同时,朱某正式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将孩子领走。 但当5月7日孔女士到朱某家探望孩子时,却遭到了男方家人的辱骂和拒绝,朱某只告知将孩子送到陕南的山阳县了,拒说孩子所在的详细地址。孔女士担心孩子被卖,几日来以泪洗面,并于5月8日将一纸诉状送到了碑林区人民法院,以期孩子能够回到生父身边生活和恢复她合法的探视权利。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孔女士的前夫朱某,朱某称他并未将孩子卖掉,只是因为和孔属于二婚,婚前他就带有一小孩,现年7岁,如今让其一人负担两个小孩,凭他一月600多元的工资实难承受,因其山阳老家的堂兄无子女便暂且把小孩寄养在堂兄家里。 尽管如此,孔女士提起孩子仍是忧心忡忡,说孩子的好些日常用品都在她那儿,法院调查又有过程,这段时间正值非典盛行期,不知道孩子在乡下是怎么度过的,没有一个熟脸孔……牵挂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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