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入桦川先交押金再交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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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09:26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桦川县为严控非典,该县县政府出台政策,不仅进入该县的外地人员要先集中隔离21天,同时要缴纳5000元的抵押金,如果谁容留了外地人员,还要被处以3000元的罚款。而这一政策的目的竟然是不想让外地人员进入桦川。 9日下午,一位读者向本报编辑部反映,外地人员进入桦川要先集中隔离21天,并缴纳3000元的罚款和5000元的抵押金,说是桦川县政府制定的政策。9日16时20分,记者通过114查到桦川县卫生局的电话0454—3822710。记者拨通后问及此事,一位男工作人员说确有此事,是县里下发的统一文件,而且在电视台播了公告。这位男工作人员说,外地人员到桦川,要先隔离21天,并缴纳3000元的罚款和5000元的抵押金,“收钱不是目的,原则上是不想让外地人员到桦川。” 9日18时30分,记者拨通了桦川县电视台的电话,一位姓刘的女士将公告的大致内容转告给了记者:从7日开始,外地人员回桦川后,先要到“保龄球馆”集中隔离一段时间,在集中隔离的同时,还要缴纳3000元的罚款和5000元的抵押金。而且在桦川县的各主要路口都有检查人员。这是县里发布的公告。如果发现隔离人员不是“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例,5000元钱还给个人,但3000元不可能还,因为是罚款。 11日,记者拨通了该县“非典”的举报电话0454—3822232,这个电话同时也是桦川县政府办公室的电话,一位姓崔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情是针对外省人员的,本省的人员可以拿着本单位的证明回到桦川,可以不交这8000元钱,但“外省人员绝对不行”。 随后记者拨通了省卫生厅防疫处“非典”疫情报告的电话,一位姓宋的女士称,各地的防治“非典”政策都是各地政府自行制定的,但是收取8000元钱作抵押金和罚款是违规的。(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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