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交罚款 深圳罗湖城管依法解决执行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10:0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下午从罗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借助法院强制力,有效地解决数起“行政处罚执行难”。 2002年9月,深圳市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中乱堆土方破坏植被,被罗湖区行政执法局处以5万元罚款。当事人仅交缴15000元罚款,余款35000元逾期没有缴纳。 同时出现处罚难落实的还有罗湖区乐园路某酒楼,该酒楼违法超线经营被处以罚款25460元,当事人拒不缴纳。 执法局多次催缴未果,于有效期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经审查后,罗湖区法院对上述两当事人分别下达了《行政执行通知书》及《行政执行裁定书》。某物业公司接到法院裁定书后,对其所破坏的植被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并缴清了余款35000元。而某酒楼则在缴纳罚款本金25460元的基础上,另行缴纳了加罚的滞纳金18000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黄明钢通讯员肖慧芳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