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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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1:26 解放日报 | ||
厂方认为职工是一颗可以随意摆放的棋子,随意让他们转岗,此举触怒了两位有着三十多年工龄的老工人,他们将工厂告上法庭,要求补偿损失。 日前,法院以变更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依据,判决两位老工人胜诉。 接到调令心中不服 去年8月7日,上海某阀门厂不打一声招呼、未与当事人商量就下发了《职工调动通知单》:“经研究决定,销售科邹同志从2002 年8月13日起调往行政科工作,担任食堂工种;销售科林同志从2002 年8月13日起调往金工车间工作,担任钳工工种。”虽说工作岗位不分贵贱,但突如其来的调令还是令两位老工人顿生困惑。 手握通知单,邹先生百感交集。“我18岁进阀门厂工作,大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工厂,任劳任怨地干了30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我在销售科工作了2年,如今说不要就不要,也不跟我商量一声就把我调到食堂,这算什么?” “咱俩真是难兄难弟啊!”年长一岁的林先生拍了拍邹先生:“你早在10年前就与厂里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是每年一签。现在把我调到一线做钳工,我都47岁了,这把老骨头还能吃得消吗?”“咱们试着向厂里反映反映,我俩都是‘老臣’了,厂里应该会体谅我们的。” 据理力争反遭批评 为了取得法律上的支持,他们认真地读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照之下,工厂因擅自变更合同主体内容,违反有关规定。对此,两人对要求工厂收回《职工调动通知单》信心十足。 于是,周先生和林先生先后致函工厂:在事先未征求本人意见、也未与本人进行协商的情形下,突然调动自己的工作岗位,该调令极不妥当,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考虑收回,并与本人另行协商。 然而,厂方却并未像两位所想得那样通情达理。工厂劳动人事科分别回复他们,说企业职工必须服从工作需要、组织安排,未能按时到新岗位上班已违反了厂纪厂规。现须立即上班,否则后果自负。 两人顿时心头冰凉。思量再三后,愤而写下辞职报告。同年8月22日,工厂同意他们辞职,并于次日开具退工单。两名老工人终于离开了自己服务近30年的工厂。 依法诉讼获得补偿 去年10月,两名老工人在申请仲裁未获满意结果的情况下,将阀门厂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某阀门厂在未与邹、林两人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变更工作岗位,两人要求支付其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院予以支持。 何易杨克元陆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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