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内野蛮施暴 凶手汪荣伟昨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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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4:41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高远记者宋皓亮)最近,市高院对两起因恋爱、婚姻引发的杀人犯罪案件,依法维持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潘永华、尹标、汪荣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昨天,汪荣伟、潘永华、尹标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2年10月16日下午,本市个体经营户汪荣伟在某大学生活区宿舍平台上与女学生石某因恋爱纠纷发生争执,汪即从地上拾起一枚铁钉刺戳石某颈部,继而又用脚朝倒在地上的石某头部连续猛踩猛踢。学校员工闻讯制止了汪的暴行,并报了警。汪荣伟后来也用手机打了报警和救护电话。但石某因颅脑损伤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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