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国家领导人形象为企业做宣传 长江二桥一组广告涉嫌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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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03:35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社惠) 用国家领导人的形象为企业做宣传,并将照片制成巨幅广告牌立于户外。有关部门昨称,此广告涉嫌违法。 昨日,市民刘先生打来电话,对长江二桥汉口桥头的一组广告画面提出质疑。记者前往核实,发现这组广告由三幅画面组成,其中两幅内容为安徽某企业的产品,另一幅是国家领导人到该企业视察的照片,非常醒目。据过往市民说,这一广告出现已有数月时间。 记者随后将情况向武汉市工商局广告处反映。该处一杨姓负责人说,《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从事广告宣传。将国家领导人到企业视察的照片作为内部资料使用可以,但用于商业广告就不妥了。他表示,将责成江岸工商分局现场查看后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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