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女房主抛尸国道 杀人犯依法被判处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06:52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张蓉花、记者谢昊明报道:只因为被骂为流氓,从赣州来南昌工作的曹某情急之下上前便掐住谢某的喉部,导致谢某窒息死亡。而后曹某又将谢某尸体装在纸箱里运到遂川县境内105国道旁,并将尸体抛在路基下。近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判决被告人曹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曹世高今年27岁,案发前为南昌市赣洪工贸总公司油漆发展部的调漆员。2002年11月14日晚11时左右,被告人曹世高到楼顶去收晾晒的衣服,在路过从宁都县来南昌打工并住在四楼的谢某房间时,看见房间里还亮着灯便透过窗户朝里面看了一眼。在收完衣服下楼时,曹世高又朝谢某的房间里看了一眼,当即便被谢某发现,谢某于是骂曹某为“流氓”。为制止谢某的叫骂,被告人曹世高便上前掐住谢某的颈部,致谢某当场窒息死亡。在发现谢某死亡后,为使自己的罪行不被人知道,11月16日傍晚,被告人曹世高乘坐汽车将装着谢某尸体的纸箱运到了105国道遂川县泉江镇云岗村的一个三岔路口,将纸箱抛到了国道的路基下面,然后又连夜乘车返回了南昌。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为,被告人曹世高仅为一小事而将被害人谢某活活掐死,之后为毁灭罪证,又用纸箱将尸体装好并抛至异地,犯罪手段残忍,后果十分严重,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江南都市报)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