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擅改用水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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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08:42 解放日报 | ||
本报“读者心声”版4月23日刊登《“高价水”付到何时》一文后,引起市北自来水公司、华寰物业等多方面的重视,开始共同协商处理这一事件,希望尽快解决“高价水”给居民带来的烦恼。对此,本报作了进一步跟踪和调查。据市北自来水公司介绍,产生“高价水”的根源,是房产商不顾消费者利益,在售楼时,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所致。 4月23日下午,市北自来水公司即派员到现场查勘,发现这幢大楼的用水状况相当混乱,要改变现状,需要将9户居民的原用水管翻接到大楼主管道上,工程量大,有相当的难度。 不过,市北自来水公司表示:工程难度可以克服,但是要改变用水性质,必须由当初和自来水公司签订用水协议的华能咏城房产公司出面才行。因为这里原来1-4楼定为商业用房性质,5-25层为居民住宅。但2001年7月,开发商自行将原4-5楼之间的技术层分割改建成居民住宅出售给8户居民,连同四楼1户居民的水源接自办公用房,自行安装了小水表。现在,开发商须到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申请取得更改大楼用房性质的许可证后,在自来水公司同意和指导下,进行大楼内部用水管道改造,更改业主用水性质,才能解决居民用“高价水”的问题。但物业管理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交房已经5年,在法律上已成既定事实,对于开发商已经无约束力。 据了解,类似擅自将办公楼改作住宅楼,违反用水合同,违反供水条例,改变用水性质的事件,现在在本市有蔓延之势,给正常供水管理带来严重影响,也直接损害了居民的利益。如大连西路一幢大厦,开发商为逃避正常接水费用,将施工用水直接接到两幢27层大楼上,使417户居民至今还生活在没有消防措施可能造成的隐患之中。对此,自来水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买房千万不要买水、电、煤属性不明确的房子,否则吃亏的是消费者本身。 据悉,在“五·一”节假期间,该楼业委会、物业、居民代表及其他有关方面召开了协调会,尽快帮助9户居民解决用高价水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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