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居民凭身份证不能直接赴港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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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0:16 深圳商报 | ||
深圳警方对“广东居民个人直接赴港游”传闻予以澄清 【本报讯】 昨天,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约见记者,针对“广东居民不久将能以个人身份赴港旅游”的传闻,予以澄清:所谓广东居民可以“凭个人身份赴港澳旅游”,指的是居民个人赴香港澳门旅游,今后并非一定要以参加旅行社组团的方式,而是个人可以持《港澳通行证》前往。至于“广东居民个人凭身份证就可以直接过关赴港澳”的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指出,出入境管理是中央事权,所有政策的制定、更改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决定。深圳市出入境管理处作为贯彻执行各项出入境管理政策的职能部门,无权自行制定有关政策,一些新闻媒体在报道中所说的“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采取措施放宽常住居民赴港澳旅游的政策”,是不符合事实的。所谓广东居民可以“凭个人身份赴港澳旅游”,正确的理解应是:居民个人赴香港澳门旅游,今后并非一定要以参加旅行社组团的方式,而是个人可以持《港澳通行证》前往。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近期就深圳居民个人赴港澳游曾进行过专题调研。至于何时正式推行该项政策,须等上级文件指示。如有新的政策规定,该处会尽快告知市民。如市民群众需要了解个人赴港澳旅游的有关政策,可登陆出入境便民网(WWW.sz3e.com)或致电(0755)84465419、84465421和(0755)84465463直接查询。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通讯员刘志文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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