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法场上开口 石嘴山市“枪下留人”案始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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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1:10 银川晚报 | ||
4月29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法场死刑执行监督检察官对犯罪分子张小磊说道:“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张小磊摇了摇头,抬头看了一眼蓝天、白云……嘴角抽搐了几下。 随着一声枪响,两上刑场的张小磊终于结束了自己年轻而罪恶的生命。 死刑犯法场开口“我有话要说” 4月8日上午,庄严肃穆的法场上,公安、法院、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完了所有的程序。突然,2002年“4·16”杀人案的首犯张小磊说:“我还有话要说。”站在一旁的石嘴山市检察院主诉检查官马凤俊立即将此事汇报给在场的石嘴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处长李志勇。李处长严肃地问:“你还有什么话,跟我说吧!”张小磊低声说:“我的生日是1984年10月1日,不是1982年10月1日。”“你为什么早不说?”“因为我以前还有案底,我不敢说。” 法院、公安、检察院三部门的主管人员协商后,立即向上级汇报了此事。两个小时后,上级反馈的意见是:“暂缓执行。”张小磊从法场上被拉了回来。 案发经过:替友杀父手段残忍 被害人张广社与第二被告张朋军为父子关系,系陕西省某县农民,来石嘴山做水果生意已经很多年了。张朋军与其父向来不合,心怀怨恨的他一直想找个机会报复他的父亲。2002年4月15日,张朋军在街上闲逛时结识了正在打台球的张小磊、陈明京、张艳军3人,一番商议后,由张朋军出钱,张小磊等3人去“教训”其父。 4月16日晚9时许,张小磊、张艳军、陈明京携带刀、铁棒等工具,以查身份证为名闯入张广社的家中。张小磊趁张广社开门不备之时,向张广社的头部、肩部、肘部、手腕处连砍数刀。张广社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得一边跑一边喊:“快来人啊!杀人啦!”张小磊快速追上他,又连砍数刀并用拳头猛击其脸部。张广社被打倒在地后,张艳军用脚踩住张广社的头,张小磊用手按住张广社的肩膀,并夺过张艳军手里的铁棒,朝张广社头部又是连打两棒。见张广社不再呼喊也不再挣扎,两人跑到巷口找到张朋军。张小磊拍着张朋军的肩膀说,已经搞定了,并向他要钱。张朋军要求他们将其父抬到屋里的床上,他们照办了,后再次到巷口问张朋军要钱。张朋军回到家中,看到父亲躺在地上,胳膊还动了一下,他有些惊慌失措地对张小磊说:“不行,他还什么都知道呢!”残忍的张小磊举起铁棒便照着张广社的头部和胸部又打了两棒。陈明京此时也走进屋里,拿刀威胁张朋军拿钱。张朋军从床下的纸箱中翻出了7035元钱,被张小磊一把夺走,在抢了张广社的一部手机后,三人逃走。张朋军又从家中翻出5000余元现金,也逃离了现场。 案发后,大武口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侦破此案,并于9月15日前,陆续抓获了4名犯罪嫌疑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认定:张小磊的犯罪行为性质严重,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所造成的后果十分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小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张小磊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对终审判决无异议。 2003年4月8日上午,张小磊在验明正身后被押赴刑场,执行人员履行完前期程序,死刑即将执行时,罪大恶极的张小磊却突然开了口。 真相大白:案犯谎报年龄难逃极刑 为了查清事实真相,2003年4月9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大武口区公安局的同志一起来到张小磊爷爷家所在地——乌兰矿。在这里,张小磊的爷爷揭开了张小磊的身世。 张小磊原名王小磊,他的生身父亲名叫王海强。1983年12月19日,全国第一次严打期间,王海强因流氓罪被处以死刑。之后不久,王小磊的母亲冯某带着女儿改嫁他人,把儿子王小磊留给了爷爷奶奶。幼年的王小磊就在这种缺少父母关爱的环境中长大,在他五六岁的时候,年迈的爷爷却再没有能力养活他了,把他卖给了河北的一个远房亲戚。这样,一直到了1999年,17岁的王小磊突然只身一人从河北跑了回来,原来,他的继父也死了。王小磊去找过他的母亲,但只见了一面母亲就没有了音信。孤苦无依的王小磊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涯,结识了一帮不务正业的社会上的朋友,逐渐养成了好逸恶劳、心狠手辣的习性。在这期间,他在大武口区大武口乡务农的小姨一家因可怜他的处境,就花钱把他的户口迁到自家的名下,跟姨夫的姓,改叫张小磊。 在检察人员调查张小磊身世的过程中,由于其爷爷年事已高,已记不清楚张小磊确切的生日了,而且张小磊出生时也没有在医院,而是在家中,所以医院没有他的出生证明。据张小磊的爷爷回忆,当年张小磊的生父王海强被抓的时候,张小磊已经5个月了,正在吃奶粉。这就意味着张小磊的出生日起码是在1983年之前。为了找到证据证明这一点,办案人员又不辞辛苦地走访了王海强以前的工友以及邻居,基本上可以肯定:张小磊是在王海强死前出生的。为了获得真实有效的年龄证据,检察院的同志及公安民警决定走访张小磊的母亲——远在固原市的冯某。4月10日清晨,他们同固原市检察院的同志一起来到冯某家,向她说明了来意。开始冯某拒不回答问题,后一口咬定张小磊是1984年10月1日出生的。检察院的同志随后又去找过冯某两次,在不断的政策教育下,冯某终于说出了实情:“小磊是1982年10月1日生的,是我婆婆接的生!” 至此,真相告白于天下,狡猾的犯罪分子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根据再次调查的结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又一次核准下达了对张小磊的死刑执行命令,石嘴山中院依此于4月29日对张小磊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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