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线:能否向债务人的债务人要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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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08:50 金羊网-新快报 | ||
问:我借给张某10万元,张某又借给李某20万元,此两项借款均已届还款期限。我急于用款,但经调查了解张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张向李索还欠款,张置之不理。我欲行使债权,可否起诉李?广东南方福瑞得律师事务所梁学兵律师 可以。你可行使代位诉讼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甲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乙对次债务人丙的债权。但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与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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