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音响吵我 我拿水杯砸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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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08:50 金羊网-新快报 | ||
芳村两邻居闹上公堂 新快报讯 (记者 于任飞 通讯员 芳法)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芳村区的老张和老蔡却为了田鸡装卸的事积怨达两年之久,最终还大打出手闹上公堂。昨天,芳村区法院传来消息:法院一审判决老张赔偿老蔡各项损失共计3000余元。 老张和老蔡同住芳村区某楼,互为邻居。老蔡和老婆两人在荔湾区一菜市场承包了一家水产店,他负责驾驶自己的小货车运送货物。两年前,为图方便他经常把店里卖的“田鸡”放在家里,这引起了老张的不满。 老张在法庭上说,老蔡每天装卸田鸡发出的噪音非常大,而且田鸡散发出的难闻气味引来了许多苍蝇,直接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他曾向老蔡提过意见,但老蔡置之不理,而且从此以后经常在老张休息时故意把电视和音响的声音开得很大。2002年12月22日晚10时左右,两邻居又因为音响的声音发生了争执。老张在自家阳台上将花盆里的土扔到老蔡家里,老蔡随即报警。民警赶到后两人仍在屋外的巷中对骂。在治安员和民警调解的过程中,老张用手中的水杯砸中了老蔡的头部。老蔡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先后共用去医疗费2114.1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原告的电视音响声音太大、影响到其休息的情况下,应用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彼此的纠纷。但其却在民警、治安员已到场调停的情况下,仍然用玻璃杯打伤原告,其行为显然是错误的,应对原告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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