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地坎引发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被捕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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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2:47 云南日报 | ||
在风干物燥的季节,华坪县新庄乡新庄村29村民小组村民方某,在烧自家的地坎时,因其对火势蔓延放任不管而引发森林火灾,经县检察院批准,于3月28日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火灾发生后,当地森林公安机关对这起火灾案进行了缜密的侦查。经查:3月6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方某在其本村大堡山上放牧羊群时,用气体打火机多处点燃自家地坎上的杂草,火势迅即蔓延到地坎上的森林里。而方某却对其引发的森林火灾未采取任何扑救措施,竟然蹲在那里观看一阵后,赶着羊群离开了火灾现场。火灾发生后,新庄乡及下属村委会、新庄、边凹天保管护队、县林业局扑火队赶赴火灾现场奋力扑救,并于3月8日下午18时将火彻底扑灭,但由于火势凶猛,从而导致过火有林地面积167.75公顷,受灾森林面积34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2255元。 洛桑多吉(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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