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分手?给我五万! 钟某敲诈情人被判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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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5:15 青岛日报 | ||
本报讯 本市中年妇妇女钟某先是违反道德与一有妇之夫勾搭成奸,后又违反法律以奸情为把柄敲诈对方,日前她被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钟某是本市无业人员,2002年10月的一天,她认识了有妇之夫李某,后双方保持往来,并多次发生性关系。2003年3月3日晚7时许,李某电话约钟某,要当面谈以了结双方的关系,钟某将此事告知了男朋友刘某,并要刘某陪同自己一起去。李某与朋友庞某开车带钟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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