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要15万元离婚补偿 妻子无钱与夫合演捉奸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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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08:0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合闹离婚,丈夫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提出离婚条件:要离婚就必须支付15万元补偿费。一心想离婚的妻子为摆脱丈夫的纠缠,竟接受丈夫荒唐的建议:主动勾引老情人,让丈夫出面“捉奸”以勒索20万元。昨日,这对荒唐夫妻双双被青羊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丈夫要15万元离婚补偿 刘雅晴和冯强均是成都市人。2000年3月,刘雅晴经人介绍认识了冯强。经过一段时间接触后,两个曾经离异的男女重新组合了一个新的家庭。婚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很大,经常吵闹。2002年4月份,刘雅晴提出离婚,并搬回了娘家居住。 同年10月,刘雅晴为躲避不同意离婚的冯强纠缠,离开成都到广州一朋友家暂避。冯强见刘雅晴离婚心意已决,以两人婚后的生活以及子女抚养开支为由,向刘雅晴提出离婚条件称:要离婚可以,但刘必须拿出15万元的补偿费来。 妻子无钱与夫合演捉奸戏 刘雅晴拿不出冯强所提出的15万元补偿费,但她却又急于离婚。冯强遂向刘雅晴建议:让刘雅晴主动去勾引其老情人张某,然后由冯强出面“捉奸”,并以此要挟敲诈张某一笔钱。刘雅晴答应了冯强的要求。 2002年11月中旬,冯强向朋友借到一套位于洛阳路的住房,并将房钥匙交给刘雅晴,让刘将张某约至此处以实施“捉奸”计划。两人经一番周密计划后,先由刘雅晴频频打电话给张某,勾引张某赴约。而冯强则借来摄相机,以摄像取证。 2002年11月21日上午10时左右,张某按事先约定,来到洛阳路与刘雅晴幽会。两人进房后,刘雅晴故意未将房门锁死,以方便冯强入室“捉奸”。张某不知不计,就在他以为自己走了桃花运,与刘雅晴欲行不轨时,冯强突然扛着摄像机破门而入。冯强迅速拍下张某与刘雅晴“通奸”的证据后,威胁张某写下一张20万元的欠条“私了”此事。 警方设伏抓获荒唐夫妻 冯强在等待了几天后,见张某迟迟不拿钱。12月29日上午11时左右,冯强打电话再次威胁张某称:“如果你再不拿钱出来,当心你的老命!”张某在惶恐之下,很快向青羊公安分局报了案。 在警方的部署下,张某假装害怕冯强,并凑了1.5万元现金,约冯强见面交钱。当天中午12时,就在冯强赶至约定地点收到张某的现金后正欲离开时,被设伏的警察当场挡获。同日,刘雅晴也被警方抓获归案。陈菲,本报记者阚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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