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也有“弹性时间” ——浦东法院双休日法庭首次开庭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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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14:05 新民晚报 | ||
今天一早,浦东新区法院有3名当事人参加一个案件的开庭审理。星期六也有人来打官司?没错,今天是浦东法院推出的双休日法庭第一次开庭,这在本市法院系统内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为了把方便留给老百姓,也是为了庆祝浦东新区法院建院10周年,该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推出了双休日法庭,规定当事人任何一方确实无法在平常时间到庭的,可向承办法官请求将开庭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承办法官经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双方均无异议,则可将开庭时间“挪到”双休日。 早上8时40分,门卫室就来了一对母子,他们是今天案件的原告及法定代理人。这位姓曹的母亲带着孩子一早从浦东合庆乡赶来,她说因为被告在一家巴士公司做汽车修理员,工作日没有空,所以申请把开庭的日子选在星期六。“这样既不耽误双方的工作,又可以很好地解决纠纷。” 开庭前,承办法官葛建萍告诉记者,目前开庭安排与当事人工作时间冲突的矛盾较突出,不少当事人因无法请假或开庭时间不便,常常不能到庭参加案件审理。双休日法庭使开庭时间有了“弹性”,不但方便了老百姓,也提高了庭审效率。 上午9时,在十七调解庭,葛建萍法官宣布开庭。今天的案子是一件“诉求增加抚养费纠纷案”。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曹某说,原告是她的儿子,今年才9岁,读小学二年级。曹某与孩子的父亲张某三年前离婚了,孩子由母亲抚养,当时约定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50元。随着孩子长大,各种费用增加,原告请求将抚养费增加到每月400元。 被告张某答辩说,自己每月工资才一千多,又有了新的家庭,女儿刚刚出生,每月400元的抚养费实在拿不出。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起了争执。法官开始做工作,又是宣讲法律条文,又是做调解。一个小时过去了,法官再三权衡,最后一槌定音:抚养费增加到250元。 本报记者金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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