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扶风县一恶男砍断妻子脚 一审被判7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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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8日14:2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许瑾)本报一直关注的扶风县张攀峰硬生生砍断妻子王菊秀左脚一案,5月16日,扶风县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张攀峰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 2003年1月18日上午10时许,因张攀峰反对王菊秀回娘家,两人在村道上发生争吵,王菊秀打了张攀峰一耳光,两人后被群众劝开。回到家后,张攀峰去厨房取来菜刀,在王菊秀左脚连砍四刀,见王菊秀左脚面骨头外露,张即扔下菜刀逃离现场。1月23日,张攀峰到扶 此次家庭暴力性质恶劣,引起了省妇联的高度重视,省妇联专门派人前往宝鸡看望了被砍成重伤的王菊秀。2月27日到3月2日,本报对此次家庭暴力事件进行了连续报道。5月16日,扶风县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张攀峰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 据了解,王菊秀现在脚上的明伤已经好了,但是骨头断裂处仍未完全愈合,还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目前,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下,她的两个6岁和2岁的孩子已经由社会福利院暂时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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