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求职广告引来短信骚扰 发信者小心“吃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11:01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郑志方报道:武昌的王小姐从技术学校毕业后,在男友的鼓励下通过报纸发布了一条求职广告,不料,从其求职信息见报的那天起,就开始收到一个陌生男子的黄色短信,她和男友刘先生既尴尬又气愤,同时感到很无助。近日,刘特向金报求助。 刘称,其女友求职信息公布后,当天收到一陌生电话发来的数条黄色短信,其内容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陈凌律师认为,发信者的行为涉嫌侵权,其行为结果已对收信方造成伤害,根据《民法通则》等规定,发信者侵犯的是收信者的人格尊严权(人身权的一种),属民事侵权行为。受侵害方可根据受侵害的实际情况,依法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若对方屡“教”不改,收信方可报警,或自已到有关部门收集证据,请求公证后将其告上法庭。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