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打官司强索代理费 南漳一“黑律师”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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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11:29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聂晶报道:因非法替人打官司,为索取代理费将人打成轻伤,近日,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黑律师”李某有期徒刑两年。 据了解,李某是南漳城关镇无业人员,自恃懂一点法律常识,从1999年开始就干起了“律师”的行当,专门替人打官司,从中收取代理费。1999年10月,南漳肖堰镇农民章兴国与某单位有行政诉讼,通过别人介绍,章兴国请李某作其诉讼代理人,并商定支付代理费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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