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线:房租应该向谁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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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9:20 金羊网-新快报 | ||
叶小姐问:我有一套住房出租给别人了,与我签订合同的是郑先生,但实际上住的人是郑先生老板的女友。现在人去楼空,我找郑先生要房租和房屋损耗费,郑先生却说房子不是他住的,他也是受人之托,所以不应该由他负责。那么我现在应该找谁负责呢? 广州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梁学兵律师 叶小姐可以到法院起诉郑先生。虽然郑先生不是真正住房子的人,但是他是签合同的人,这就意味着他要履行合同上的规定。其老板的女友在房子里居住被认为是经郑先生许可的行为。如果房屋损耗等确实不是郑先生的行为所致,法院会考虑追加责任人或由郑先生再向别人追究责任。(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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