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万元撕裂亲情》追踪·遭遇受到市民的同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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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6:53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吴先华报道:八旬老人将晚年积攒的4.2万元钱交给养女保管,养女夫妻俩却表示钱是老人送给他们的。昨日,本报报道了江西省二建公司85岁的何辉老人在生命垂危之际遭遇的一件心酸事,引起了省二建公司领导和众多市民的关注。 省二建公司一位女士给记者来电说,单位非常关心和重视何辉老人的病情,公司领导多次派人去看望过老人,为老人送去温暖。关于老人的4.2万元积蓄引发争议一事,她是最近才得知的。通过向老人了解情况之后,她认为从常理分析,老人不大可能把4.2万元治病防老的钱赠送给养女何玉萍,因为老人的收入并不高;另一方面,即使老人当时把钱给了养女也可以要回来,尤其是老人现在病重,养女何玉萍应该尽快把钱送还给父亲,这个时候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孝心了。 南昌市民李先生说,他看了报道后感慨很深。这起争议对许多人都有教育意义,他建议老人的养女何玉萍把剩余的3.9万元钱还给老人,毕竟老人们患病在床,急等着钱用啊。双方都让一步,何必非要通过法院解决问题呢? 读者吴女士给本报来电说,古语道:“百善孝为先”,目前老人生命危在旦夕,养女应该无条件把钱还给父亲,老人急需钱治病呀。 本报热线律师程电飞认为,从法律的意义上说,这场4.2万元钱引发的争议关键要确定老人与养女之间处理这笔钱时,双方约定的法律关系是赠与还是保管。如果是保管合同,何玉萍应该无条件把钱全部还给老人,假如是赠与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或“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所以,他认为,老人还是有可能拿回这笔钱的。 5月21日,何玉萍的丈夫毛弟弟给记者来电说,几天前,何辉老人的儿子和他们夫妻俩就4.2万元钱曾经协商过,但没有成功。目前,他还是希望通过协商解决此事,而不希望一家人为此事上法院,但他认为,此事诉讼至法院的话他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 记者手记:人间最美是亲情,但是在4.2万元钱面前,亲情就这样被撕裂了,这是记者和许许多多老百姓一样不愿意看到的,尽管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在平凡的生活中,当金钱与亲情发生碰撞的时候,你究竟会作何选择?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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