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拐的”压死乘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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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6:54 江南都市报 | ||
2003年4月3日,当遂川警察出现在目瞪口呆的郭某面前时,她知道自己两年提心吊胆的逃亡生活结束了。 肇事逃逸 伤者身亡 2001年7月25日,对老人刘名香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当天,刘名香带着儿媳胡某坐“拐的”从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返回县城。途中,一辆大客车从“拐的”左侧超车,“拐的”正前方又有辆自行车驶来。由于驾驶员技术生疏,“拐的”突然左右摇摆起来,刘某被甩出车外,并被“拐的”压住。儿媳胡某抱着小孩出来喊“救命”。一个摩托车司机停下来,帮助抢救伤员,但肇事司机却乘慌乱之机谎称打报警电话驾车逃离了现场。事故发生后,伤者刘名香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2001年7月31日6时死亡。 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肇事者已驾车逃逸,现场没有发现任何痕迹,只留下一些玻璃碎片。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通过走访目击证人,警方了解到“拐的”司机是个青年妇女。 大海捞针 调查停滞 案发当晚,遂川县交警大队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分析案情,以寻找肇事者和车为突破口,展开侦破工作。全县30个乡镇,近千辆“拐的”,要寻找目标简直是大海捞针。由于现场目击者没有看到肇事“拐的”的车牌,侦破工作根本无从下手。 半个月后,遂川县交警大队秩序科科长刘富民了解到事故发生当天,一个“拐的”司机看到一辆前面挡风玻璃破碎、车牌号码为“赣D/G1837”的黄色“拐的”途经县城铁桥驶入泉江州背社区。刘富民立即向大队领导作了汇报,遂川县交警大队立即展开地毯式的巡查、暗访。但交警哪里知道,肇事的第二天,肇事的“拐的”司机就将车以几百元的价格处理掉了。交警们艰苦工作一个多月,案件却毫无进展。 扑朔迷离 陷入困境 2001年8月16日,负责档案寻查工作的民警徐雷明调来了机动车赣D/G1837的上牌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的车主是遂川县草林镇悠富村郭小华。民警们当天便赶到遂川县草林镇,将郭某连人带车带回了遂川县交警大队。经查:郭某的“拐的”1999年购买后已上户,但没有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有遂川县交警大队核发的前后车牌,车牌号码是赣D/G1837。此车一直在郭某的爱人手上经营,往返于草林镇附近几个圩镇,该车上户至2000年7月底从来没有载客到过县城。线索中断,案件再度陷入迷阵。 几经周折 终有眉目 案件没有进展,交警从被扣的赣D/G1837入手,将郭某“拐的”的玻璃与肇事现场留下的玻璃碎片作对比鉴定,不能确定此车是肇事车。交警又找来目击者仔细勘查车辆外观,目击者当即表示,不像那天所见的车辆。因此交警作出初步结论,郭某的“拐的”不是肇事车。惟一相同的就是车尾的车号都是赣D/G1837。根据这些情况,交警推断认定还有第二辆车号为“赣D/G1837”的“拐的”。遂川县交警大队对无牌“拐的”展开调查。经过调查,交警了解到泉江镇云岗村王某于2001年冬购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由于当时遂川县交警大队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停办了三轮摩托车的上户挂牌业务,王某便自己在车尾喷上了“赣D/G1837”,无牌车变成了有牌车。 2000年7月上旬,王某经朋友介绍,将车以1600元的价格转卖给泉江镇水南州背邓某。据王某交待,他听别人说,买他“拐的”的人出了交通事故,撞死了一个老人。根据王某提供的情况,当晚,交警刘富民、徐明雷找到了邓某,了解到肇事者就是邓某的老婆,叫郭小花。郭某买回“拐的”没几天,也没有考驾照,就上路营运。7月25日下午肇事后,郭某慌慌张张逃回家里,将肇事情况告诉丈夫。第二天,郭某就将车卖掉。7月29日,郭某带着6岁的小孩潜逃。 网上追逃 梦断泉州 2001年9月20日,遂川县公安局批准了对郭某的刑事拘留手续。得知郭某一家三口都已潜逃后,交警立即进行网上追逃。时隔一年零7个月,在福建打工,每天担惊受怕的郭某在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分局万安派出所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时,引起福建警方警觉,福建警方当即对其进行了布控。2003年3月31日12时15分许,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派人驱车赶赴福建泉州,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郭某住处将其抓获。 面对铁窗,郭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她悔恨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该无证驾驶无牌车辆非法载客;悔恨自己肇事后没有及时报警,抢救伤员;悔恨自己没有主动投案自首……悔恨终究是悔恨,但一切都为时已晚,等待她的将是法律无情而又公正的判决。(文/张楠记者王文) (注:本文肇事者姓名系化名)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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