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夫妇状告八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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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9:31 黑龙江日报 | ||
因老两口体弱多病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上要靠儿女们来赡养。而此时,本应该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两口,却要为了每月几十元钱的赡养费与其八个子女对簿公堂。老夫妇怒告八子女 李兴和袭云夫妻俩都是哈市退休工人,李兴老汉已年逾70岁,老伴比李老汉略小。老夫妻两生有5个儿子、3个女儿,孙子、孙女已经满地跑了。儿孙满堂的老两口本应有个幸福的晚年,然而老两口却一直因子女的不孝而难过。 起初,老两口有自己的住房,而且两个人的退休金加起来近八百元,生活虽不富裕,但已足够老两口生活。小儿子李金国无职业,和老俩口吃住在一起。两年前,老两口的房子突然要动迁,他们就暂时搬住到老年公寓生活,动迁费多半给了小儿子。老俩口的退休金除去支付老年公寓的费用外,已经所剩无几,加之二老身体越来越弱,用钱的地方也多起来,钱明显不够花。老两口多次向子女们提出要赡养费,可是子女们却以没钱为由推托,有的子女干脆说不给。无奈,今年年初,二老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八个子女诉上了法庭。想要钱比登天还难 今年年初,哈市道外区法院受理了此案。法庭上,两位老人要求八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100元的赡养费,但小儿子生活困难可以不给赡养费。 大儿子和二儿子、四儿子辩称,自己是下岗人员,没有固定收入,全家都靠他们卖菜、修鞋维持生活,养活自己家已成问题,更没有能力照顾老人,不同意支付赡养费。三儿子称,要100元太多,自己每月只能支付得起30元钱的赡养费。大女儿称,自己的家境较好,但不是主要的赡养人,每月只能给50元钱。二女儿和小女儿说,自己没有工作,家中还有学生,每个月只同意给20元钱。依法得了钱心已伤 道外区法院老年审判庭审判员王瑞兰说,近几年赡养纠纷有所增多,有些子女由于缺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法制观念淡薄,对年迈体弱的父母有的不尽法定赡养义务,致使一些老年人晚年生活十分凄凉。 道外区法院认为,老年人有受赡养扶助的权利。负有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老年人赡养标准一般不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可以要求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道外区法院判决,除了小儿子外,其他每名子女每月各支付50元赡养费。王瑞兰说,虽然老人通过法律得到了赡养费,但父母的那份心却遭到了致命的伤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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