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投船民网中幸遇渔政巡逻 两尾中华鲟逢凶化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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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12:11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17日上午11时,江阴市渔政管理站将两尾被渔民捕获的中华鲟放流长江。 当日上午10时许,江阴市渔政执法人员在长江江阴段例行长江禁捕巡逻,当渔政监督艇航行至新沟闸口外江面时,发现有一条小船正在江边放丝网捕捞作业,渔政艇即靠船检查。经询问证实,严某等两人为山东微山县“鲁济宁918号”拖轮上的船员,他们利用运煤货驳靠港间隙,用小船在江中捕点鱼吃吃。渔政执法人员在船中当场查获两尾体长均为20厘米的中华鲟活体。对于捕捉国家一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这一严重违法行为,江阴渔政管理站依法给予没收网具、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 中华鲟属氵回游性鱼类,最大个体重百余公斤。幼鱼在淡水中生活一段时间后,即游至海洋中育肥,每年10月至11月上旬,亲系鱼多在长江上游产卵场繁殖。中华鲟被称为“水中国宝”。渔政部门提醒:不得任意捕捉,发现有误捕、受伤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要进行救护、放生或向主管部门报告。(沈雷摄影报道)图为渔政人员在放流被船民捕获的2尾中华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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