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鲨鱼畅销八一早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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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12:18 沈阳今报 | ||
记者 单长英 寇俊松/文 姜磊/摄 今报讯 “除科学研究需要外,暂停一切捕猎、出售、收购、运输、进出口和在市场上摆卖野生动物活体、死体的活动。”早在4月末沈阳市林业局就已经下发通知,对全市野生动物经营行为予以暂时“封杀”。而昨天上午,就在八一早市里却有人公然出售鲨鱼等野生深海鱼类。 昨天上午8点多,八一市场南墙外的早市,一地摊上摆放着成块的大鱼肉。旁边一名中年男子向人们大声叫卖:“鲨鱼、鲨鱼、新鲜的鲨鱼肉。”地摊上左边是一条细长的金枪鱼的前半段,中间是几条没有头的平鱼,右边是一个鲨鱼头。摊主介绍,鲨鱼已经卖了三条,这是最后一条仅剩下鱼头,每条重100公斤。“这是深海鱼,都是生长在200米以下,是从山东运来的,绝对天然野生。”这些鲨鱼以12元/公斤的价格出售,十分畅销。 周围围观和购买的群众大多觉得新奇,而更多的人对于这些鲨鱼肉表示了担心。“现在还不能确定非典是不是从野生动物那里传来的,咋能买这东西呢?吃出事来可咋整呀?”一位大娘不无担心的自言自语。另外一位女士也认为捕杀野生鲨鱼的行为,非常残忍,并且拒绝购买。 随后,记者与八一市场工商管理所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根据林业局下发的通知表示将把这一业户清走,并对其情况进行调查。20分钟后,记者再次来到八一市场,卖鲨鱼的业户已经离开,地上只剩下一滩滩的血水。 相关链接: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先生呼吁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应着眼于杜绝(而不仅是“暂停”)少数消费者和某些行业通过大量捕猎,“吃、用、养”野生动物的陋习;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明令禁止为商业或“利用”目的捕猎任何种类的野生动物(包括目前尚未列入保护范围的物种);禁绝任何种类的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及其制品进入市场;在餐馆中禁止以任何种类的野生动物做成食品供顾客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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