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6月全省清理微型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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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13:17 云南日报 | ||
从6月1日开始,全省将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微型车进行为期4个月的清理整顿。 据介绍,此次清理整顿不含专营城市出租车经营的微型车。在省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微型车,不论是否已办理过运营手续的都将纳入清理整顿的范围。将对所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微型车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测,达不到一级车况的微型车将不得从事旅客运输。 新增微型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必须实行先审批、后购置的制度。营运微型车要进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客运站(点)经营,并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才能从事旅客运输;除在车辆正前方置放“客运线路标志牌”外,还应在前后挡风玻璃上方粘贴运行区间标识,方准营运;营运微型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凡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终止其经营权。 此外,在清理整顿期间,全省各地将一律停止审批办理新购微型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运营手续。 吴宝珠(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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