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蛀虫”厕所狂卖证被判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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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7:40 信息时报 | ||
原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保卫处消防科副科长叶照才因私卖广交会参展商业务代表证被判刑10年 本报讯(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岳剑宣)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原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保卫处消防科副科长、负责广交会会务证件办理的叶照才(广东和平县人),因私自将业务代表证卖给外人牟利,受贿14.5万元,被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刑10年,同时行贿者 叶照才的落网正应了这句老话“夜路走多终见鬼”。在去年10月第92届秋交会的前一天,广东翁源21张广交会参展商证交给其妻杨某出卖,谁知杨在出卖过程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同年11月25日,蒋显周被抓获归案,随后供出一切,让办案人员大吃一惊的是,叶之所以有参展商证出卖,皆因有内应。 在侦察人员的深挖下,叶照才这个隐身于广交会内的“大蛀虫”才被发现挖出,随后查明,他还收受了雍某贿送的1.35万元。今年3月25日,越秀区检察院分别以涉嫌行贿罪、受贿罪,将蒋显周、叶照才送上法院审判台。 经法院查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承办广交会期间,为正式的参展交易团人员办理了业务代表证(去年改称参展商证),该证须凭交易团证明到交易会办证中心办理,且不须付任何办证手续费和款项。 从2000年开始,叶照才受雇担任该中心消防科副科长,并临时负责会务证办理。利用这个机会,叶某便开始为自己牟取暴利,在明知蒋显周不具备正式参展资格的前提下,从87届到92届广交会共收受了蒋某14.5万元贿赂,同时多次将135个业务代表证交给蒋某,给广交会造成了损失。据蒋、叶交待,他们之间的肮脏交易全在交易会的厕所里完成。 在法庭上,叶某竟辩称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犯罪。越秀法院审理认为:叶照才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遂一审以受贿罪对其判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对于蒋显周,法院因其有悔罪情节,遂从轻处理,只对其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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