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个牌就是“停车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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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9:36 沈阳今报 | ||
记者 王 慧/文 李 浩/摄 李先生反映:中街兴隆大家庭后身的露天停车场里,如果不要票存车费打五折,只交一元钱就可以停车。 今报讯 昨天,记者按照线索来到中街兴隆大家庭后身,发现这里所谓的停车场只是 一辆车刚停下,附近的小吃店里就跑出一名中年妇女,她指引将车停好便要收费,当司机问她:“你是负责这个停车场收费的吗?”她看看了屋里说:“我不是,我是替人收的,负责收费的人在屋里吃饭。”当询问要交多少钱时,她又说:“停车费两元,不要票就一元。” 中街女人城后面,太原街中兴大厦对面也有类似的停车场,都是没有正规停车场的标志,并且同样如果不要收据就可以只交一元钱。 沈阳市交警支队交通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单位或个人如果设置停车场则需向交通处申请,经交通处审查有设置的需要和规定场地后,则下发《停车场设置许可证》。而后再由工商和物价部门设定收费标准。公共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必须佩戴统一标志,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停车管理费,开据全市统一的收费发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像兴隆大家庭后等地方的这几个停车场如果是建在土路上,并且没有正规标志牌的,应该是属于没有经过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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