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少女年少无知 遭到强暴被迫卖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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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10:27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5月14日宜兴市检察院对汪勋胜、董益、黄某涉嫌强迫卖淫罪依法批准逮捕。 4月9日凌晨2时许,宜兴市公安局张渚派出所110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安徽省霍邱县16岁的杨某,被人挟持在宜兴市张渚镇李某美容店内。该所只用一个多小时摸清线索将杨某解救出来。杨反映她是被汪勋胜、董益等人骗来宜兴市张渚镇,被强奸、殴打后强迫其在张渚镇桃花源浴室卖淫。据杨提供的线索在张渚镇利群旅社将正在做发横财美梦的汪勋胜、董益、 38岁的汪勋胜,安徽省长丰县人,1985年因犯盗窃、抢劫罪被判刑6年,因脱逃又加刑4年,刑满释放后不务正业,经常出入迪吧、舞厅等公共场所,相继结识了19岁的董益(江苏省盐都县人)16岁的黄某(江苏丹阳人)等人,为了不劳而获,汪勋胜等人商量将外地少女骗至宜兴市张渚镇,先对少女实施强奸,然后强迫她们卖淫,如不从就殴打,制服后派专人看管、接送。商定后于3月间他们先后在合肥市某迪吧、溜冰场等地,主动与一些少女搭讪相识,掌握少女想外出做工的心理,并对少女谎称:自己朋友在江苏省宜兴市开服装厂需招女工,每月工资800元等为诱饵,先后将杨某、张某、何某三名少女骗至宜兴市张渚镇,先对三名少女实施强奸、轮奸、殴打制服后送至张渚镇桃花源浴室由该浴室负责人孙发林(另案处理)安排少女卖淫,卖淫所得由汪勋胜等人与孙发林分成。杨某被骗来宜兴后,趁机逃跑过多次都被董益等人抓回来毒打。一次杨某趁深夜看管较松时,打电话报警才逃出了虎口。(许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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