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老板”套房租坑苦20商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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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12:55 云南日报 | ||
没有了铺面出租权的李某,竟然私刻公章向20家商户收取了近4万元的“租金”,这使真正的房东陷入了尴尬境地。待出租商户发觉上当时,李某已逃之夭夭。 2002年3月,昆明市承实物业管理公司将其所有的金实小区农贸市场的25个商铺及79个摊位,全部承包给嵩明男子李某,承包期限是2002年3月31日至今年3月30日,一年的时间。租到摊位的李某又将这些摊位转租给别人。转眼到了2002年12月份,李某没有到昆明市承实物 但因为李某没有续租,昆明市承实物业管理公司于今年3月7日贴出了通知,告诉铺面及摊位租户,李某的承包期限到3月30日终止,让租户不要再将2003年度的房租交给李某。此时,交了钱的租户发现自己上当了。 物管公司当即找到了李某,在金星派出所的协调下,3月25日,李某向物管公司写了书面承诺:尽快凑钱续包租金实农贸市场的铺面,或将已收取的钱退还给租户。但到了3月28日,李某还是没能在3天的期限内续包租铺面或退钱给商户。于是,李某又向物管公司写下了保证书,请求物管公司给他10天的时间,10天内将租金退还给租户。 但如今已到了5月21日,李某早已不见踪影。不知情的商户要求物管公司给个说法,这让物管公司也很为难。因为当初公司同李某签订的承包合同上写明的期限就只是一年,租户2002年向李某交租金时,公司就贴出了通知,告知李某的租期只是一年。没想到李某瞒着他们,又向租户骗取了租金,并且李某出示的公章是他私刻的,物管公司根本没有这个章。物管公司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昨日该物管公司邓主任告诉记者,目前金星派出所已展开了对此事的进一步调查,相信派出所会给大家一个说法。 赵华 姜昆华(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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