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65年缘终尽 九旬阿婆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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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13:22 新华网 | ||
日前,长宁区法院首次依据合法人民调解协议,对93岁的陶阿婆与李某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进行了成功调解。 1938 年,陶阿婆和前夫收养了只有3岁的李某。1954 年,李某结婚后搬走。后来,前夫去世,年过半百的陶阿婆又没有收入,只能依靠李某。 1970 年,陶阿婆再婚,丈夫吴某有一个已经成家的儿子。1982 年吴某过世,寡居的陶老太由继子与养女李某共同赡养。 李某每月贴补陶阿婆的生活费从5元渐增至50元,逢年过节再捎上几百元。但陶老太觉得手头紧,向李某提出增加生活费。李某说:“我的退休金只有五六百元,一家子开销也很大,没法增加。”母女俩闹了别扭,还多次要解除收养关系。 今年1月,继子帮助陶阿婆卖掉房子,接她与自己同住。李某得知陶阿婆把卖房的钱都给继子保管,一气之下再次提出解除收养关系。 居委会调解主任祝富玲听了双方诉说,觉得应该帮她们了却心愿。5月8日,李某与陶阿婆签订了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书。当天,长宁区法院就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下午,调委会又主持陶阿婆与继子夫妇达成了赡养终老的协议。(文/刘昕 施妍萍)(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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