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改母姓就不付抚养费离异女子欲告前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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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5日07:27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通讯员惠景贤报道:离婚后,张芳(化名)把儿子的姓改了,前夫艾某竟然以此为由,拒付抚养费。张芳昨日表示,如艾某执意不付抚养费,将把艾某告上法庭。 今年34岁的张芳是武昌联盟路社区居民,去年和丈夫艾某因感情不和,离了婚。离婚后,6岁儿子小艾(化名)和母亲一起生活。从事石材生意的艾某便每月付给她一笔儿子的抚养 今年2月,张芳找到有关部门把儿子的姓由“艾”改为了“张”。艾某对此表示强烈反对。见反对无效,以前每月都会过来探望儿子的艾某再也没有露面。4月初,艾某明确宣布,儿子已不随他姓了,他没必要再付抚养费了。 张芳随后来到街道司法所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单方面将子女的姓氏改变是不当的。但对方以此为由拒付抚养费是违法行为,艾某对未成年儿子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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