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送给救人司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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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5日10:19 华商报 | ||||
女孩父亲给霍师傅(右)送上鲜花表谢意本报记者 张杰 摄很多读者愿为司机掏罚金 “如果不是好司机闯红灯赢得时间,也许就晚了那关键的一分钟,后果会不堪设想!”连日来,更多的读者参与了 西安市的王先生一直密切关注事情的发展,他最先打来电话表示,闯红灯救人不该被罚,如果真要罚,他愿意为霍瑜代交罚款。司机黄先生在电话里激动地说,在别人需要帮助的关键时刻伸手,这样的行为应该呼吁社会表彰和学习。他反复强调希望代掏罚金,“扣分扣我的吧,这样的好司机真是难找!”他还提出通过本报对霍瑜说一句:“好样的!” 截至昨日下午6时许,有着这样想法的热心读者就有9位,其中有5名是司机,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表达对霍瑜的支持。一位姓赵的先生提出,紧急救人的车辆从一定程度上讲,起到了“临时救护车”的作用,应得到特殊对待。 另一部分读者则坚持功过不能相抵的观点,他们认为救人行为值得肯定,但同样应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奖惩分开,功过不相抵才是对待事物的客观态度。 获助女孩家长老师谢司机 “一捧鲜花、一封感谢信表达不尽我们对好司机的感谢!”5月23日下午,经本报牵线,陈鹿的父亲与其老师终于找到了当晚闯红灯救人的好司机。 据了解,陈鹿是方正中学初中补习班的学生。目前,老师们已自发决定把课堂搬到医院,帮助陈鹿在医院中学习,鼓励她坚强面对即将来到的中考。 当日下午5时,陈鹿的父亲陈长玲手捧鲜花,学校办公室主任牛西玲、陈鹿的班主任郭勇拿着感谢信,来到西安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当面表达感谢之情。陈长玲握住霍瑜的手一时激动地说不出话来。霍瑜表示:“我做的确实是应该的,相信任何好心人都会这样做!” 受伤女生伤情稳定 5月23日,记者走进西京医院骨一科,探望了当晚受伤的初中生陈鹿。在度过了近两天的危险期后,她的病情逐渐稳定。目前,初步诊断为颅脑损伤、左肩、左腿骨折,等待下周一进行手术。 临走前,陈鹿轻轻拉住了记者的手,一滴眼泪缓缓地流下来,“谢谢好心的叔叔。”孩子的声音微弱却很清晰。她的妈妈在一旁哽咽起来,“孩子进医院来一直很坚强,再疼都没掉过泪。她还悄悄说,自己有很多好吃的,想请霍瑜叔叔来吃。”本报记者 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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