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镇级机关全面推行公务用车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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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5日10:44 无锡日报 |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特别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造成的管理难以到位、费用开支过大、财政负担加重等弊端日益显现,这些问题既影响经济发展,又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从源头上堵住公车使用中的漏洞,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我市决定4月起,在全市镇级机关全面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早在1998年,原锡山市就对镇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行了探索,到2002年3月底,锡山区14个镇全部取消公车,机关干部公务交通实行货币化管理。目前,锡山乡镇通过车改,一是根治了公车使用中的腐败现象;二是交通费用明显下降,节约率达50%左右;三是干部作风有了明显改善,干群关系进一步得到融洽。 为全面部署和推行镇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纪委于今年4月9日在锡山区召开了全市镇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场会和部署会,对全市车改的基本原则、范围、模式作出进一步明确。要求全市所有乡镇在公车改革中要坚持积极、稳妥、彻底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确保大幅度压降车辆费用的原则。车改的范围要在全市镇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各镇属财政开支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单位进行,市(县)区机关、街道、村可参照实行。车改模式主要采取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包干费,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节余奖励”的货币化包干办法。交通包干费基本标准根据领导干部职级及实际公务量,由市(县)区确定,按月发放。同时明确涉改车辆的价格评估统一由物价部门的价格认证中心负责。 为确保车改顺利进行,实现源头治腐目的,市纪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镇级机关停止购买、更新车辆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镇级机关及各镇属财政开支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单位一律停止购买、更新车辆。市(县)区机关等单位购买、更新车辆,要按照“报废一辆购买一辆”的原则从严控制,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凡违反规定,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目前,锡山区所有乡镇、惠山区洛社镇、北塘区山北镇已完成车改工作,惠山区已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了车改文件,江阴镇级机关的车改意见已形成初稿,宜兴已着手对车改进行调研,滨湖区准备在蠡园镇车改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乡镇车改工作,崇安、南长、新区正在制定车改方案,预计9月底,全市镇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全面完成。(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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