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香投诉事件”读者电子邮件选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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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5日13:19 云南日报 | ||
尊敬的晚报编辑:昨天就看到有关“花香投诉事件”的报道, 很有感触。今日看了连续报道,许多读者的同情之声也表达了我的感受,我对“离开一个个具体的个人,哪有什么‘全体人民’”的看法非常赞同。以往我们强调没有集体哪有个人,现在虽 然我们还是同意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大众的人性化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复苏,社会的发展也要以人为本,个体应该越来越得到关注,越来越得到认同。园林部门和小区在作绿化时应该考虑到 人群中个体的一些差异性,夜来香是否适宜作为居住区的绿化尚有待定论,但从我个人角度出发,只是那些不散发气味或仅散发清淡悦人气味的植物才适宜作为人们居住环境的绿化。所以我认为张大妈家窗外的夜来香应该尽快移植,她不应该只是得到同情,她更有主张绿化部门移植该植物的权利。以上是我的一点看法,也希望热心的记 者继续重视这件“小事”,希望园林部门尽快行动,让张大妈早日安心怡然地居住在自己的家中。 谢谢!Zhujing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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