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联手鲸吞国资 山东旅游业第一贪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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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09:2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在一家注册资金仅几十万元的企业,揪出一条涉案金额达六百多万元的大蠹。5月1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巨贪名叫武广,原系山东省旅游局企业处副处长,1992年底任“山东旅游展览总公司”经理。1997年6月,“展览公司”与济宁电业局合资成立了“山东孔子圣地海外旅游有限公 自济宁方面的第一笔款项到位后,武广的女儿、儿子、岳父、岳母纷纷成立公司,将533万元巨款转入这些公司的8个账户。之后,又几经转存后,不断提现,用于购买车子、房子、土地,很快将巨款瓜分。除此之外,武广还把八十多岁的丈母娘拉上前台,先是通过“孔子圣地”与她“签订协议”,将一栋两层小楼“卖”给她(实际分文未出),然后再通过“孔子圣地”将其买回来,空手套白狼,一下子掠夺了114.5万元。此款项被认定为职务侵占。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顺藤摸瓜,扣押赃款赃物共计457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展览公司”由山东省旅游局投资成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工商登记注册资金188万元。因投资未到位,后减资为88万元。山东省旅游局除向“展览公司”贷款30万元外,还投入10万元现金,并无偿划拨了12.7万元固定资产。(李金明记者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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