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世界”行窃最高罚500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10:09 无锡日报 | ||
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行为人直接或间接盗用他人网上游戏账号以及利用黑客或其他手段盗用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获得的“游戏工具”等,属未经允许,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行为。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之规定,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办法》第二十条(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