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触“高压线” 辽宁营口一教导员被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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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09:38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特派营口记者杨立科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营口市一名警察酒后驾车,因其违反了公安部制定的“五项禁令”中的第三条而被辞退。这是营口地区公安部门贯彻“五项禁令”以来出现的首例违纪事件。 据有关人士介绍,5月22日晚,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教导员姜广岩,在营口市内一酒店与朋友喝完酒后,驾车回家被群众发现举报给有关部门。当日晚,姜广岩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就此事来到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政治处进行采访。据该局政治处主任介绍,姜广岩今年32岁,因违纪酒后驾车,已经被禁闭3天,目前被停止职务,但具体处理结果需要营口市公安局党委作出决定。 随后,记者在营口市公安局纪检委王副书记的办公室内,看到了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刚刚作出的对姜广岩的处理决定。王副书记证实姜广岩因酒后驾车已被辞退,他说具体情况还得请示书记,同时此事还需向辽宁省公安厅请示,另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记者了解到,警察酒后驾车,将一律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因为酒后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王副书记对记者说,姜广岩酒后驾车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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