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乱收员工抵押金将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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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12:57 云南日报 | ||
近日,昆明市劳动监察大队对以招聘酒类零售促销人员为名,向录用者收取抵押金的五华区安洋经营部进行了查处。 按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单位不得收取任何名目抵押金。但近日,昆明市劳动监察大队却接到举报,五华区安洋经营部以招工为名,收取了员工数额不等的抵押金。劳动保障监察员随即赶到该公司进行调查后查实,五华区安洋经营部成立至今,共招 据了解,安洋经营部所录用的推销员大部分是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来昆务工者,他们所交的抵押金大部分是家中七拼八凑借来的,且涉及人数多,情节十分恶劣,严重扰乱了劳动力用工市场,监察机构当场依法责令该经营部在限期内退还所收的抵押金。该经营部负责人因不配合调查处理,目前昆明市劳动监察大队已提请公安部门对其留置调查。 赵华(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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