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3]投诉要找准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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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06:52 楚天金报 | ||
金报记者郑志方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些小区的三道难题之所以久未解决,是因为没找准方向。 武汉市房地局物业处负责人称,全武汉市共有物业公司430余家,九成以上的住宅小区配有物业管理公司,居民出现用水、垃圾和下水道的问题都可直接要求物业公司解决。 该负责人称,物业管理公司行使服务之前,应当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管理服务的事项、要求标准,管理服务的期限与权限,管理服务的费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其中,物业公司应包括十个方面的服务内容:住宅区共有部分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房屋共用设施中水泵、电梯等设备的运行服务;绿化养护;治安防范服务;清扫、保洁服务;车辆进出、停放和管理;按照业主、使用人要求,及时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应急维修服务;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账务管理;住宅区工程建设和维修档案资料的保管;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对于这些服务内容,《武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上有详细的说明,如物业在管理服务期间,应当定期对共有部分进行养护、维修;定期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等,未达到服务要求的,业主可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投诉(投诉电话附后)。 对于没有设立物业公司的居民区,出现上述问题后,居民可向房屋开发商解决,或者请辖区居委会协调。 投诉电话: 江岸区:82836422江汉区:85721924 口区:83787377汉阳区:84769126 武昌区:88872401青山区:86330351 洪山区:87525424东西湖区:83898335 沌口开发区:8489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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