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遭剽窃打“一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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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07:05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饶万和、刘东、记者曹小武报道:刘某以张某的剽窃行为严重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某公开道歉,承担诉讼费用,并赔偿其损失人民币1元。近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据悉,该案是南昌中院受理诉讼标的金额最小的民事侵权纠纷案。 经审理查明,1997年,原告刘某创作了微型小说《兵哥和女孩》,发表于1997年11月12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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