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疫区人员遭打乡政府“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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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09:25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因为举报从北京回来的本村村民没有采取防非典隔离措施,结果遭到被举报人殴打。如今,打人者没有受到什么处理,相反乡政府却为这起打人事件支付了3100元的医药费。 46岁的桦南县梨树乡红光村村民孙淑华5月26日向记者介绍,4月24日,她发现本村在北京打工的王廷波、王廷平及其家人陆续回来,孙淑华知道,凡是从非典疫情比较严重的地方 5月3日8时许,王廷波的母亲突然来到孙淑华家质问说:我们家人从北京回来也没得病,你老是四处告啥呀?孙淑华对此矢口否认。王老太说村干部都告诉她们了。孙淑华找来村党支部书记高春东、村委会主任曹成进行对证。在孙淑华回家的路上,恰好遇上王廷波、王廷平,王氏姐俩对孙淑华非常不满,双方口角起来,进而撕打在一起。孙淑华被打后,拨打110报警,后来被人送到了县城的一家医院。医生诊断为孙淑华前胸、左臀部软组织挫伤。 5月27日,红光村村党支部书记高春东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当时打仗时他和村委会主任都在场,他们二人及时进行了制止。他说,孙淑华和老王家原来有点矛盾。这次打仗只能说是双方撕扒到了一起,很难说清是谁打了谁。 梨树乡派出所所长赵春华说,王廷波、王廷平二人隔离期满后,进行了调查,发现打仗情节较轻微,只对她们进行了警告处理。 5月19日,梨树乡政府包村干部顾世利代表乡政府与孙淑华在医院签署了协议书,内容是乡政府同意一次性付清孙淑华从5月3日至12日住院的医药费共计3100元;此协议签订后,孙后期的一切费用乡政府不负责;孙淑华保证不因此事再上访。协议的中证人是派出所所长赵春华和孙淑华的一位亲属。举报人被被举报的人打了,为什么乡政府来支付医药费呢?5月27日,梨树乡乡长霍凤鸣解释说,这件事孙淑华百分之百正确,我们给她医药费是为了安慰她,乡政府绝对没有包庇打人者的意思;她们之间的赔偿问题,应该通过司法部门解决。(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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