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两级法院首创“风险”告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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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13:20 云南日报 | ||
股民都知道股市有风险这一道理。现在,法院也推出了诉讼风险意识。记者昨日从昆明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上获悉,昆明市两级法院即将推行诉讼当事人诉讼风险告知制度,让当事人提前知道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在打官司前提前告知给当事人可能会遇到10个方面的风险,供当事人参考。这在我省法院系统中尚属首创。 这10个方面的风险是:超过诉讼时效,原告有可能丧失胜诉权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当,将 建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将有效提高当事人诉讼意识,降低诉讼成本,节省审判资源,最终实现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有利于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从而树立法院的司法权威。 丁强杨冬梅(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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