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某银行会计科长数月骗钱2800多万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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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11: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9日电 某银行会计科长勾结犯罪分子,短短几个月就骗走该银行资金2800多万元。昨日,郑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票据诈骗案,建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原会计科长王利民因犯票据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郑州晚报报道,1999年春节前后,王利民与苗平、王翔等人在郑州金博大商务大酒店等处密谋,以先向王利民工作的建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揽储存款,再伪造转账支票把钱转出 按照预谋和分工,1999年4月,李华(在逃)将揽到的河南省博通实业有限公司1100多万元存到王利民所在的建设银行,王利用职务之便,配合苗平等人购买了空白的转账支票和汇票,并将博通公司留存在本行的印鉴图样复印后通过王翔转交给宝石图像制作公司的史洪涛,史用电脑将印鉴图案印制到空白的转账支票和汇票上。 凭着这些假支票、汇票,这伙人分5次共从建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博通公司的账户上转出资金1080万元,全部提现后分赃。 从1999年4月至7月,在短短的4个月时间里,他们用同样的手法,先后骗走存入该行的河南省交通厅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987.6万元,中国粮食批发市场495.6万元,河南省伊惠丰贸易有限公司280万元,共计2843.2万元。分赃后绝大部分钱款被挥霍一空,至2001年5月17日涉案人员被抓获,仅追回现金人民币288万元、美元7.1万元和3辆轿车。(赵彤、康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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