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情人塞进油桶焚尸 柳州一凶手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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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14:05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5月29日讯(记者毛梓林 通讯员覃学东)“老周,你烧什么,这么大火。”“烧些垃圾。”当48岁的周国民轻描淡写地回答一邻居的质疑时,他实际上是将交往了10年的婚外恋情人罗某杀死并焚尸。近日,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国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发于去年12月3日下午,在柳州市某园艺场红园村的一个院子,40多岁的罗女士被相 事发当天,罗女士带了4万元现金,与情人周国民到柳江基隆开发区买地,实现共筑“爱巢”的愿望。出发前,他们先来到了平日幽会的地点,商量买房以及周何时离婚的事宜。由于周说始终“不忍心对贤惠的妻子提出离婚”,于是两人发生了争吵,周一拳打到罗的脸上,对方跌坐在椅子上,血从罗的鼻子流下来,她一边哭一边骂,并扬言:“你再不离婚,我就和别人好!”强烈的占有欲迫使周无法自控,他用双手猛掐对方的脖子,数分钟后,发现罗已经断气,他慌了神,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既然死了,就让她变成灰消失吧。于是,他把尸体拖入屋内的一个大油桶,开始了7个小时的焚烧…… 12月8日,周国民到公安机关自治,供认了自己杀人焚尸的犯罪行为。警方随即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证实现场血迹的DNA鉴定和周围居民的证人证言均与周国民的供述一致。 今年4月15日,柳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鉴于周国民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未掌握杀人焚尸犯罪事实的自首情节,并且赔偿死者与前夫所生的五个子女部分经济损失合计10余万元,对周国民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于日前作出一审死缓的判决。 作者:毛梓林 覃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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